1.液壓砌塊機鑄、鍛、焊件質量
1.1液壓砌塊機所有鑄件、鍛件、焊接件均應符合圖樣及技術文件的要求。
1.2所有鑄件表面噴砂處理。
1.3重要的鑄件、鍛件和焊接件應進行消除內應力處理。
1.4對不影響使用和外觀的鑄造缺陷,在保證使用質量的條件下,允許按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修補。
1.5機架和主油缸等重要承載件應有材料性質的證明。
1.6關鍵件進行內部探傷檢驗,應符合GB/T 6402的要求。
2.液壓砌塊機零件和裝配質量
2.1機械加工件質量應符合JB/T 8828的規定。
2.2裝配質量應符合JB/T 5994的規定。
2.3重要的固定接合面應緊密貼合,緊固后用0. 05 mm塞尺檢驗,只允許局部塞人,其塞人深度不應超過結合面寬度的20%,其可塞入部分累計不應大于結合面長度的10%。
重要的固定接合面應包括:
a)梁柱式液壓機的立柱臺肩、鎖緊螺母與上橫梁及下橫梁的固定接合面;
b)主油缸或主活塞(柱塞)端部與活動橫梁的固定接合面。
2.4主活塞(柱塞)、導軌等重要運動副應采取耐磨措施。
2.5外購件應符合相關的標準,重要外購件應有質量保證書。
3.液壓砌塊機液壓、氣動系統和電氣設備質量要求
3.1液壓砌塊機的液壓系統應符合GB/T 3766的規定。液壓系統中所有的液壓元件應符合GB/T 7935的規定。
3.2液壓系統工作時油箱內油液溫度不應超過55℃。
3.3液壓系統的清潔度等級應符合JB/T 5994-1999中表2的規定。
3.4液壓機的氣動系統應符合GB/T 7932的規定。
3.5液壓機電氣設備的動力電路導線和保護接地電路之間施加500 Vd. c時,其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0 歐姆。
3.6電氣設備所有電路導線和保護接地電路之間應經受1 min時間電壓1 000 V的耐壓試驗。不得發生擊穿。
4.液壓砌塊機外觀質量要求
4.1液壓砌塊機的表面不應有圖樣上未規定的凹凸、粗糙不平等缺陷。
4.2零件接合面的邊緣應整齊勻稱,錯位量不大于1 mm,門、蓋等接合面處不應有明顯的縫隙。
4.3外露的液壓、氣動、電氣等管道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并不得與相對運動的零件部件接觸。
4.4液壓砌塊機的油漆應符合JB/T 5000. 12一2007中5. 7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