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的淬火是將鋼加熱到臨界溫度Ac3(亞共析鋼)或Ac1(過共析鋼)以上某一溫度,保溫一段時間,使之全部或部分奧氏體[1]化,然后以大于臨界冷卻速度的冷速快冷到Ms以下(或Ms附近等溫)進行馬氏體(或貝氏體)轉變的熱處理工藝。
正火,又稱常化,是將工件加熱至Ac3或Accm以上30~50℃,保溫一段時間后,從爐中取出在空氣中或噴水、噴霧或吹風冷卻的金屬熱處理工藝。正火與退火的不同點是正火冷卻速度比退火冷卻速度稍快,因而正火組織要比退火組織更細一些,其機械性能也有所提高。另外,正火爐外冷卻不占用設備,生產率較高,因此生產中盡可能采用正火來代替退火。
將淬火后的工件重新加熱到某一溫度范圍并保溫后,在油中或空氣中冷卻的操作稱為回火。回火的溫度大大低于退火、正火和淬火時的加熱溫度,因此回火并不使工件材料的組織發生轉變。回火的目的是減小或消除工件在淬火時所形成的內應力,適當降低淬火鋼的硬度,減小脆性,使工件獲得較好的強度和韌性,即較好的綜合機械性能。
退火 :將金屬緩慢加熱到一定溫度,保持足夠時間,然后以適宜速度冷卻(通常是緩慢冷卻,有時是控制冷卻)的一種金屬熱處理[1]工藝。目的是使經過鑄造、鍛軋、焊接或切削加工的材料或工件軟化,改善塑性和韌性,使化學成分均勻化,去除殘余應力,或得到預期的物理性能。退火工藝隨目的之不同而有多種,如重結晶退火、等溫退火、均勻化退火、球化退火、去除應力退火、再結晶退火,以及穩定化退火、磁場退火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