軸承的分類,軸承代號的意義
作者:軸承供應商網 發布時間:2009-7-8 9:09:41 文字選擇:大 中 小 瀏覽次數:5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在滾動軸承上及其包裝容器上的標志規則及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滾動軸承及其包裝容器的標志。
注:1)包裝容器是指單個包裝容器、內包裝容器和外包裝容器。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72-93 滾動軸承代號方法
GB4122-83 包裝通用術語
GB6930-86 滾動軸承詞匯
GB8597-88 滾動軸承包裝
3 術語
本標準中使用的主要術語的意義按GB6930以及GB4122。
4 標志基本內容
4.1軸承
軸承的標志一般應標有軸承代號及制造廠代號(或商標),必要時還可增加制造廠與訂戶共同認可的其他標志。
4.1.1 不可分離型軸承應在一個套圈端面上標志所要表示的基本內容。為區別基準端面,允許在套圈的非基準端面上標工藝符號標志。
4.1.2 分離型軸承,應該在能夠分離的套圈上和帶滾動體的套圈上分別標上標志的基本內容。
4.1.3 閉型軸承的代號中,密封圈代號或防塵蓋代號可以簡略。例如-2Z可簡略為-Z;-2RS可簡略為-RS。
4.2 包裝容器
軸承的單個包裝容器和內包裝容器要標記軸承的完整代號,數量,制造廠名(或其注冊商標),生產年月(或其代號)。但單套包裝時,數量可以省略。而外包裝容器應按GB8597-88標準中的第8章的規定。
5 標志位置
5.1 軸承
5.1.1 軸承標志一般標志在套圈非基準端面上,但也可按照產品圖樣要求標在套圈基準端面、外圈外圓柱表面、護罩、保持架、擋圈、密封圈和防塵蓋上。
5.1.2 對于閉型軸承的標志位置按表1中的任一種均可。
5.1.3 當標志零件端面有效寬度小于1.0mm時,允許標志在軸承外圓柱表面上,若在軸承外圓柱表面上標志還有困難時,可以標記在包裝物上。
5.2 包裝容器
對單個包裝和內包裝容器,原則上標記在上表面或側面;而對外包裝容器,原則上標記在(木箱)端頭,此外,根據制造廠與訂戶之間的協定內包裝及外包裝可以用記載有標志事項的記錄單、標簽等代替在容器上的標記。